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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东莞2018年10月自考考生申请毕业登记

更新时间:2018-12-10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通知!东莞2018年10月自考考生申请毕业登记

  东莞市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主页查看《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须知》(网址:https://www.stegd.edu.cn/selfec/main/ksgg.jsp?ggxh=102),并按要求办理毕业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12月15日-19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2.现场初审:

  时间:12月16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莞开放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并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毕业登记步骤

  1、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tegd.edu.cn/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初审地点(东莞市区1900)→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误的话申请不予受理,只能参加下一次申请。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不得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到现场初审点提交所需的毕业生材料。

  3、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到东莞开放大学提交以下材料(要用A4纸复印):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5)个别专业补充材料说明:

  ●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说明

  1.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

  (6)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重要提醒

  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19年5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东莞教育局网分类服务中考试信息栏目,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自考(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想了解更多最新自考资讯,登录广东自考招生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