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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更新时间:2018-04-13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成人高考是一项严进宽出的教育模式,报考成人高考的考生要先通过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考试才可继续学习深造。为了让更多的成人能获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成人高考录取的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审核,招生院校同意。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审核,招生院校同意。

  (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1月上旬各地级市公室设立报名点组织报名,1月底前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与2017年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8年春季入学。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如若有符合以上免考的考生可向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