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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

更新时间:2017-12-30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自考院校推荐护理学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重,而青年们都抽不开身,无法工作老人两边兼顾的局面,护理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人士的青睐。为了满足社会对护理学人才的需求,培养更多具备专业技能、掌握全面护理学识的人才,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开设了护理学专业。自考是为了提升社会人员总体学历水平,让更多人能接受到专业的教学辅导而设立的。

  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由自考院校推荐专业老师进行课程辅导教学,并邀请了自考院校推荐附属医院的医师进行实操辅导,除了传授学生们基础的护理学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等基本知识外,还培养学生们的动手实操能力,让学生们体验临床护理的技能,为学生们以后从事护理行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专业代号:A100701 ;专业名称:自考院校推荐自考专业--护理学专科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901 3407 病理学 5 必考 笔试
6 006 03179 3405 生物化学(三) 3 必考 笔试
7 007 02903 3408 药理学(一) 3 必考 笔试
8 008 02997   护理学基础 8 必考 笔试
9 009 02998 3459 内科护理学(一) 8 必考 笔试
10 010 03001 3460 外科护理学(一) 8 必考 笔试
11 011 03002 3461 妇产科护理学(一)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2113 3463 医学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0488   健康教育学 3 必考 笔试
14 014 02996 3465 护理伦理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3000   营养学 3 必考 笔试
16 016 02899 3034 生理学 3.5 必考 笔试
17 017 11369   护理学临床实践 4.5 必考 实践考核
18 231 00040 3014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
全省卫生系统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自考院校推荐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7门,共75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6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1、本专业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考生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7课程含004、005、006、007课程实验各1学分,016课程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
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备注

(1)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2)根据〔2008〕36号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规定的通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包括:护理学(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 、中医护理学(专科,专业代码:A100703)、社区护理学(专科,专业代码:A100704)、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100702)、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100705)、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100805)。
2.有关主考学校和开展上述专业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的助学机构,必须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相关专业报考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审核参加本单位助学辅导的上述专业考生的报考资格,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部。

专业代号:B100702 ;专业名称:自考院校推荐自考专业--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0182 3039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5 004 0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6 005 03202   内科护理学(二) 5 必考 笔试
7 006 03006   护理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8 007 03008   护理学研究 5 必考 笔试
9 008 03005   护理教育导论 5 必考 笔试
10 009 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0 03201   护理学导论 5 必考 笔试
12 011 03200   预防医学(二) 6 必考 笔试
13 012 18999   护理学本科临床实习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4 01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5 101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6 102 03004   社区护理学(一) 5 选考 笔试
17 103 04435   老年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18 104 04436   康复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19 105 03007   急救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20 106 03203   外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1 107 03010   妇产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2 108 03011   儿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3 231 00024 3021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
全省卫生系统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3门,共50学分;选考课程8门,共49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4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1、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24学分,且102至105课程须任选考一门,106至108课程须任选考一门。不选考101课程的考生须从102至108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补足14学分。
2、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申办毕业,考生办理毕业须提供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根据粤考委[2006]5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本专业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调整考试计划,部分考试课程会有相应的变化。

  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掌握到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4.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6.了解护理学的学科发展动态。

  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

  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即日起接受报名,想要报考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

  现场报名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华园区2楼213(地铁三号线五山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