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课程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考院校推荐为这部分考生设立里实践考核,设计实习等环节,有关考生需密切注意。
一、考核地点及要求
实践课程考核地点一般设在自考院校推荐校本部。教学点在具备考核条件并征得我院同意后可设为考核地点,并制定《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方案》报送我院,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考核方式、辅导教师、命题教师、考核试题及答案、考核时间和地点、收费情况等。我院根据情况选派教师进行指导或巡考。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13日前,教学点考生由各教学点组织线下报名;社会考生登录网址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
(1)3月20日前,教学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报送《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报名汇总表》至我院;社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工作由我院负责完成。
(2)3月26日前,我院完成教学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3、制定考核方案:3月27日前各教学点完成报送《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方案》;学院制定社会考生实践考核工作安排。
4、方案审核:4月10日前我院完成教学点《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方案》的审核并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考核时间:5月1日-15日期间,社会考生统一安排在5月11-12日。
6、报送成绩时间:5月20日前
三、教学点相关要求
1、《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报名汇总表》、《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方案》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2、凡因未缴清学费而影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教学点,顺延至下一批次才能报名实践考核。
3、审核通过的教学点方可组织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审核不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教学点,将顺延至下一批次重新参与实践考核。
四、社会考生报考说明
1.现场确认时间:3月20日-21日
2.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携带相关资料到自考院校推荐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自考院校推荐第二综合楼604)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简表或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单(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4.缴费方式: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现场确认后,到院财务室(第二综合楼607)缴纳费用。
5.因学校场地有限,限额报名。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自考院校推荐继续教育学院第二综合楼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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