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网

自考院校推荐自考法律,汉语言文学论文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31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自考院校推荐自考法律,汉语言文学论文申报通知

  各位考生,自考院校推荐自考主考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法律(独立本科段)、法律(本科段)专业毕业论文现已开始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尽量提早报名,以免造成延误或漏报。

  一、报名时间

  报名: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5日;

  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缴费: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9日;

  法律(独立本科段)、法律(本科段)专业缴费: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首报专业主考学校为自考院校推荐;

  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至少7门以上的理论课程;

  法律(本科段):专业通过至少10门(含英语二)或13门(不含英语二)以上的理论课程;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通过至少13门以上的理论课程即可申报。

  (法律专业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请准确选择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法律本科段(C030106)或独立本科段(B030117)),如因选择不正确,导致影响论文安排及成绩上报,从而影响毕业登记申请的,责任自负。)

  三、收费标准

  论文指导费800元/人,由自考院校推荐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请留意短信通知自行打印电子票据。(论文指导费当次报考当次有效,导师安排公布后,报了名又不写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能退费,要重新报名缴费。)

  四、报名流程

  1、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网站预报名;

  2、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3、公布导师安排,中文系根据数据安排论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随后通过写信或发电子邮件与考生联系。4月份申报的在6月联系;考生申报时请详细登记自己的电子邮箱,以便老师联系;

  五、成绩查询

  论文成绩可于12月初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

  注意事项:按照规定,报名必须提供: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同时缴费成功才算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导师安排后,论文写作事宜请直接与导师联系,具体论文写作及定稿事宜。

  以上就是本次论文申报的全部内容,了解最新自考毕业论文申报资讯,可持续关注广东自考招生,也可以直接向在线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