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关于“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自考院校推荐主考建筑工程专业定于2019年3月30、31日,4月27日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为详细通知。
一、具体实践考核安排
专业 |
实践考核课程 |
考核日期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 |
物理(工) |
3月30日 |
9:00—18:00 |
31号楼611室(嵩山路) |
流体力学 |
3月31日 |
9:00—18:00 |
土木与交通学院204水力水工实验室(珠江南路,南侧门入内50米) |
|
建筑结构试验 |
4月27日 |
14:30—18:00 |
建筑结构实验室(长江南路附中对面 |
二、参加实践考核要求
1. 考生参加实践考核之前必须完成相关缴费的手续。
2.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实践考核,提前1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报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3.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本次考核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考处理,需重新报考缴费后参加下一次实践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本次实践考核地点均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自考院校推荐校内,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707室)
联 系 人:辛老师;电话:020—87113415
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切勿迟到。
以上就是自考院校推荐自考建筑工程(本科)实践考核的详细通知,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在线老师进行咨询。